厦门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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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厦门鑫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22 14:13:44

授予商标的条件,商标必须符合法定的基本标准,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则在商标法中进一步规定了注册条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过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那么厦门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是注册商标的基本条件,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有区别性,只有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才能使人们借助于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在千种百种同类商品中一望而知该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

(2)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就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依法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比如他人已经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先于商标注册的时间里取得了专利方面的外观设计权利,商标注册时就不得与此项权利相冲突。

(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是,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是,缺乏显著特征的。上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就是因为不具有显著特征;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4)关于立体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法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侵权诉讼的程序性抗辩理由有哪些呢?

一、诉讼主体资格抗辩,是指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就原告是否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提出抗辩理由。

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主要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但是注册商标合法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均可以作为原告告提起侵权诉讼的人有:

1、商标注册人(若是共同商标,其代表人和共有人应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

2、商标受让人,在在转让注册商标公告之日起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驰名商标持有人。

4、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

5、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分为:

(1)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对许可使用期限和地域内的商标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2)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

(3)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书面明确授权后,可以就许可使用期限和地域内的商标侵权行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二、诉讼管辖抗辩,是指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对案件受理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提出的抗辩理由。

商标民事纠纷诉讼管辖级别:

1、一般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商标民事纠纷一审案件,应当有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实践中是按照案件标的额确定管辖法院。

2、涉及驰名商标保护案件

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案件,应当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广东省内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商标民事纠纷诉讼的管辖地域包括: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具体包括:①侵权商品生产地;②侵权商品销售地;③侵权商品展览、展销地;④侵权商品广告发布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3、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指大量或经常性储存、隐藏侵权商品所在地。

4、查封扣押地,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三、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被告,就该诉讼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提出的抗辩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众所周知,品牌的影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对于一个商标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商标影响到了更多的人,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那么将会给企业,给品牌,给商标带来意想不到的东西,带来很多福利。公司我们公司就商标的形象对企业的影响大吗?

提到品牌,提到商标查询注册,很多人总是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他们认为品牌认为商标都没什么用,也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反而还要花钱去进行商标查询注册。而事实则是截然相反。我们如果细心栽培,那么可以创造惊天的价值。作为企业来说,商标的知名度影响着企业与品牌,更影响着产品的销售。

为了增加这些名誉度。我们应该让消费者们可以信赖我们的品牌,信赖我们的商标,同时更信赖我们的企业。作为商标,他是一个无声的推销员,是开拓市场的一把利器,更是企业荣誉的表彰。驰名商标更是如此,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拉近消费者的距离,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只有这样我们公司认为才可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同时成为消费者的首要选择。

所以商标查询注册之后,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获得公众的信赖,给予群众安心,才可以让我们的商标,我们的品牌,我们的企业更上一层楼。以上就是我们公司的相关介绍,无疑商标对于企业品牌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个口碑良好的品牌他的商标价值也是巨大的。所以注册商标成就品牌是十分必要的。

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二者在本质上存在很大的区别,然而很多用户不了解他们之间的不同意义,为了防止用户将其混淆,注册公司平台专门整理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二者的定义不同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许可: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使用许可。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持有人可以取得商标使用费,被许可人则可取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二者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不同商标许可所需资料:

1、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档案信息

3、双方签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5、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商标转让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其他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3、商标转让应当将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许可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7、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8、商标许可若是一标多人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造成同行业的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损失,而商标转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则最高,通过商标转让取得商标也是比较稳妥的途径。

9、商标转让需要签订相关转让申请文件共同提交商标局备案转让,其法律结果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商标许可只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即可。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商标许可应当提交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不去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0、在实际应用中,商标许可根据授权使用的期限缴纳使用费用,而商标转让则根据双方达成合意一次性缴纳转让费用,亦即购买商标的转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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