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查询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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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查询方式有哪些? 

作者:厦门鑫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30 08:38:56

厦门商标注册让你高枕无忧,今天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商标注册前的要求:申请人如果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同时申请一样的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局只会考虑先提出申请的一方,对于后来提交申请人,会给予驳回。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指出,初步审定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如果两个商品在同一天同时提交申请,那么将会国家商标单位进行申请核实,利用实际使用日期作依据,做出决定。

或者由申请人共同协商,当协商达到后,会在三十天内把书面报告交给商标局,如果超过了三十天,依然没有达成协议,那会让两者之间抽签决定。商标注册让你高枕无忧,如果你对商标注册还有任何疑问的话,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也可以选择我们帮忙注册哟!

公司注销流程的流程主要分为六步:

1、工商注销备案;

2、注销登报公告;

3、国、地税注销;

4、工商注销;

5、代码注销;

6、银行注销。

现在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以下公司注销的每个步骤需要哪些材料吧!

一、工商注销备案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是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

3、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注销申请书;

5、公司公章;

6、公司原始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的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2、本年度的汇算清缴报告;

3、公司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确认清算报告、结算公司);

4、公司的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7、公司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的证明文件;

2、注销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

所需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的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的正本原件;

3、营业执照的正本;

4、公司的公章、财务章以及法人私章;

5、法人的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的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的相关资料。

厦门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按照分类申请原则,每标每类单独申请。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注册商标申请有哪些准备?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有哪些?1、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清单回执一般不能给客户原件,只能给复印件,因为清单回执原件是代理公司用来跟商标局进行帐务对帐用的;

2、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商标申请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3、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4、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5、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所谓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

这个描述比较官方,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商标满足了“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被撤三的危险。

而且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在三年内有使用,就不会被撤三呢?事实上,如果不仔细阅读“核准使用”这个规定,那么即便商标在三年内使用了,也可能会被“撤三”。

商标撤三流程

1、程序的启动:

目前,在我国,“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的启动应基于“申请人提交申请”。若没有“申请人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不会主动去撤销一枚注册商标。

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官费)1000元。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厦门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撤三申请人在2012年8月21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09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0日。

4、一枚注册商标,只有注册时间超过3年之后,才可以对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册商标,取得注册之前曾经遇到过异议或异议复审,可以对其提出撤三的“满三年”应当自异议裁定或异议复审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5、撤三流程及时间

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注册人按期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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