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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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是怎样的?

作者:厦门鑫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3 08:56:00

商标(TradeMark),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是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注册,取得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企业无形资产。理解该定义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商标有别于品牌商标与品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品牌即为商标,其实两者含义是不同的。1.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品牌和商标是企业名称和标志,用于识别不同生产商和运营商的不同种类和不同质量的产品。商标不仅仅是一个符号或标记,还包括,更常见的是包括一个名称或称谓。在从一个品牌形成一个商标的过程中注册,这两个部分通常是在一起的注册,并受到法律的共同保护。品牌和商标的区别在于,商标可以受法律保护,而没有注册商标的品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是在获得商标专用权后受法律保护的品牌注册。2.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是市场概念商标是法律概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商标专用权的确立、续展、转让、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保护商标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品牌是市场概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有益于顾客选购商品,促进产品销售,树立企业形象,增加企业效益,有助于政府调控市场等方面。它强调企业(生产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和发展。

(二)商标强调的是通过“注册”而取得的所有权,它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所有权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定程序审核通过后获得的,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定权利。同一国家、同一商标,只能有一个厦门商标注册人在指定的商品上注册并归其所有,不能有多个注册人;商标获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依法取得商标所有权,其他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准使用,否则构成侵权,商标所有人对侵权者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商标注册公司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了解相关知识点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与商标有关的几个概念:

1.注册商标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被批准后,就成为注册商标。商标的注册企业便拥有所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著作权,其商标受到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不同企业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不能相同,一般来说,同行业经营范围内商标必须是独家拥有的。

2.商标所有权商标所有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商标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继承权和法律诉讼权等。

3.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有权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未经所有人同意,他人无权使用该商标。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基本内容和核心内容,其他权利都是由它派生的。

(三)商标是企业用文字、图案和声音表示产品的权利。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不同于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它不能让人们用感官直接感受到它的存在。它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和无形的资产。一方面,商标的无形性增加了人们直观理解的难度;另一方面,所有权的取得和转让不同于有形资产。因此,商标的所有权需要由商标使用者申请注册和注册当局根据法律程序来确定。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很多人不明白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都是已申请可以办理的行政行为,也都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的条件,也都是商标不再使用的结果,那么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是怎样的?

1、商标撤销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在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情况下却成功地进行了注册时,商标局经查申请条件不符的话,可以依职权撤销该商标;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三种。

2、商标注销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依申请或商标期满未续展,而将注册商标整体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

一、商标撤销后不能再申请,而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

二、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而商标注销则是主动行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

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的不规范行为包括:

一、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二、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厦门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三、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四、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六、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七、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八、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九、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用的行为;

十、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核准注册后,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自己的发展和需求有更换或者改变已注册商标的样式的意向时,不妨考虑再重新申请注册一次新样式的商标,如果商标主体内容无变化只是样式或者字体形式改变,照样可以顺利获得权利,这样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就不会存在诸多上述的问题,也不会因一时擅自改变商标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厦门商标注册,首先商标局会对递交后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核,审核通过的商标会进入商标注册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月,公示期结束后发证。商标局审核没有通过的商标,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企业在收到驳回文件后,可选择是否复审,不复审的,不产生费用,进行商标复审的,将收取1500元的官费,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代为复审的,商标代理公司还会收取商标驳回复审的代理费。商标被驳回后不复审的商标,商标自动失效,不予保护。所收取的商标注册费用并不退还。

因为,所有的商标审核工作,商标局已经付出了劳动,商标是否能通过审核,主要是认定是否侵犯在先商标的权益人的权利为主,因此无论商标注册是否通过审核,商标局已收取的商标申请费用都是不退的。为啥有的商标代理机构承诺退费呢?

所谓的退费,也仅仅是商标不被商标局受理才会发生的退费。如果商标被商标局受理,是不会产生退费的。资深的商标代理公司或者商标代理人很少会让商标注册人的商标发生不予受理的情况,因此这种承诺只是业务不熟练的公司防止出现商标被不予受理的情况而做出的承诺。若是资深的商标代理人,会更好的维护商标注册人的权益,避免商标申请被商标局不予受理,更好的维护商标权益人的在先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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