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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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作者:厦门鑫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2 08:07:38

厦门商标注册概述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者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批准的商标注册将受到法律保护。注册商标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注册商标。商标申请人拥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拥有使用某一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有权。本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法律保护,任何其他企业不得使用。在法律保护下,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反映企业形象,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名片。了解企业的消费者通常从商标开始。因此,商标是企业进入进入市场的第一步,也是开拓市场的利器。

1、商标使用人未对其使用商标进行注册申请,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2、商标使用人未对其使用商标进行注册申请,有可能被他人抢先进行注册申请,商标的最早使用人因此就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将对自身的品牌发展带来严重打击。

商标注册所需材料文件

1、身份证证件a)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b)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2、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3、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4、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注意事项1、由于我国采取商标注册在先原则,对于商标信息应该注意保密,并即使办理注册申请手续。2、如果根据巴黎公约享有优先权的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交该优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3、商标注册完成后,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十年,有效期内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办理续展手续,需缴纳续展费用。

公司注册地址这个简单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我们今天聊聊公司注册地址这个简单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

公司注册地址的选择(1)注册地址的考量因素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住所,公司法规定的是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除商业运营相关的考虑因素外,以往选择公司的注册地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注册地的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及其他可能享有的优惠政策。

之前各地为了吸引企业落户,竞相出台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导致出现了一些“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注册在此类“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的企业往往能够享受此类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需要提醒的是,国务院2014年11月份曾发布国发62号文,要求对地方政府、各部位制定的税收、非税收入、财政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然而2015年5月份,国务院另行颁布25号文,明确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并声明暂停执行62号文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

中央、地方及企业之间的博弈决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走势及推进进程。“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是否能长久,地方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走向如何,的确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早期创业公司,我们还是建议公司首先从在哪里注册更为利于业务的开展的角度来考虑公司注册地址的问题。

异地经营的风险严格从合法合规性的角度来看,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需要一致。如果需要异地经营,建议在异地经营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以满足法律合规性要求。实践中,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一方面主管行政机关对此类违规行为的纠察力度不大,另一方面对于早期公司,资产及业务体量不大,这类违规行为的纠正相对比较容易。

(一)对商标局驳回厦门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一条。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大(以下各类案件延期请求同驳回复审)。

申请书件:1.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2.《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3.原申请商标图样十份;4.《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及复审理由;5.商标局寄送核驳通知书的信封;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评审规费:1500元,若申请延期再增加500元延期费(以下各类案件规费及延期费同驳回复审)。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二)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九条。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原商标异议案件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申请时限:从接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之日起十五大内申请复审(延期请求同驳回复审)。

申请书件: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载明复审理由;2、提交商标局《商标异议裁定书》原件及商标局寄送该裁定书的信封;3、新的事实和理由。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其它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副本寄送另一方当事人,限二十日内答辩,超期限答辩或拒绝答辩不影响案件裁决。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法律依据:《细则》第二十三条。申请人资格:必须是注册商标转让的受让方。申请时限:(申请时限及延期请求同驳回复审)

申请书件:1、《驳回转让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原件;3、《商标转让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4、转让的商标注册证;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

(四)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法律依据:《细则》第二十三条。申请人资格:必须是申请续展注册的原申请人。申请时限:(申请时限及延期请求同驳回复审)。

申请书件:1、《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2、《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原件;3、《商标续展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4、提交申请续展注册的商标注册证;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复审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和《细则》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撤销商标的商标注册人。申请时限:从收到商标局《关于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复审(延期请求同驳回复审)。

申请书件:1、提交《撤销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2、提交《关于撤销注册商标决定书》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3、其它有关材料。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

(六)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复审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1)款、〈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撤销的注册不当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时限:从收到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复审(延期请求同驳回复审)。

申请书件:1、提交《关于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2、提交《关于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决定书》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3、其它有关材料。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

(七)对注册商标的争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细则》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资格:应当是比该争议商标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人。申请时限:自该争议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延期)。

申请书件:1、提交《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并载明争议理由。被争议商标仅涉及(商标或商品/服务)部分内容的,可申请部分撤销;2、申请人提供申请在先的注册证复印件。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

其它要求:1、申请人提供被争议商标刊登《商标公告》的期号,页数、注册号;2、被争议商标在核准注册前已经异议裁定的,不得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3、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寄送被争议人,限期答辩,被争议人依据争议内容可提出放弃部分被争议内容;4.被争议人拒绝答辩或超过时限答辩,不影响该商标裁定。

(八)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人资格:任何单位或个人。申请时限:1988年1月13日以后,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申请书件:1、提交《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两份,载明理由;2、有关证据材料。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其它要求:1、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副本寄送被申请人,限期答辩;2、被申请人拒绝答辩或超过时限答辩,不影响该商标裁定。

商标代理人的注册程序:答:第一步:对于要注册的新商标,首先根据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确定要注册的商标类别,然后开始查询相应的类别。查询的目的是确定要注册的商标是在同一类别、相似的组内注册的,还是要注册或者申请在先的商标。查询分为两个步骤:机构内部商标查询系统的初步调查,可以找到一年前取得注册证的在先商标,保证90%的准确率;

第二步:是在商标局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在那里可以找到申请中的在先商标,保证准确率达到98%。

此外,还有2%左右的商标是找不到的,包括在一个月的盲检期内申请的商标和处于异议状态的商标,以及通过外国商标领土延伸进入中国的商标。

第三步:如果没有事先的询问,请进入下一步。在确认客户要注册的商品和品类后,与客户签订国内商标申请委托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客户各一份),由客户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中签字或盖章,并要求客户提供相应证件(以企业名义注册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提供商标图案样本,同时汇款或付现。

第四步:公司取得上述资料后,负责打印《厦门商标注册申请表》和《商标注册清单》,连同商标图样、商标代理委托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送商标局。商标局收到文件后,应当在清单上加盖“商标局文件收讫章”和收讫时收讫人姓名,并将清单交回公司备案,以便日后核对核实。此清单也可以复制给客户,作为商标申请的证明。(注:目前商标局不受理非代理机构的邮件申请。)

第五步:提交后5个月左右,如果正式审查通过(即申请手续是否齐全),公司可以收到印有申请号的《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由公司发给客户。公司会保留复印件。申请手续不齐全的,收到更正通知书;更正后,提交补充材料;申请文件不齐全的,收到驳回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的速度与商标局同期申报的类别和受理金额有关。第六步:受理通知书发出后,提交的商标进入一年实质审查阶段。复审的内容是是否违反了《商标法》中的禁止条款,是否与原商标相似或者相同。如果商标未通过审查,公司将收到驳回通知。第七步:商标通过审查后,进入三个月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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