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标注册在个人和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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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标注册在个人和公司的区别

作者:厦门鑫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5 08:41:33

做知识产权的都知道,商标有商标法,专利有专利法,所以呢,一般而言,对商标法,专利法了解清楚了,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基本上问题不大,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商标转让,专利转让的过程中,很可能要做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法就要起作用了,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样的合同又是无效的,合同订立是怎么来的。

这里面还是有很多细节,这里以我司的合同法培训为例,与大家共享几个知识点,也希望大家要找商标,找专利的时候,能够联系我们。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商标转让,专利转让都是适用合同法的,而一些收养关系,婚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则不适用于合同法,做了合同也没用。

根据新新订的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收效的《专利法》规矩,专利权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有根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许行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举动,如不及时阻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弥补的危害的,可以在申诉前向人民法院恳求采用责令间断有关举动的方法。恳求人提出恳求时,应当供应担保;不供应担保的,驳回恳求。

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恳求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可以延伸四十八小时。判决责令间断有关举动的,应当当即实行。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恳求复议一次;复议时间不间断判决的实行。

恳求人自人民法院采用责令间断有关举动的方法之日起十五日内不申诉的,法院将革除禁令。恳求差错形成被恳求人丢掉的,由恳求人承当。

注册商标的时候,我们心里总有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讨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名义注册商标更好。首先,我们需要解释的是,商标的价值不受个人或公司名称的影响,其价值是相同的。当然,厦门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义和公司名义上也有一些区别。具体区别如下:

区别一:提交以公司名义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学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得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区别二:商标变更以公司名义注册,如果公司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我们的商标也需要变更,必须进行商标变更,否则商标将被撤销。我们都知道身份证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更改的,所以我们不必担心商标的更改。

区别三:商标继承我们需要知道商标是可以继承的。商标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再过几年,商标就可以遗传给他们的儿子或女儿。商标以公司名义注册的,撤销商标的,公司必须转让。商标转让后,其他人或者组织才能继承。

区别四:商标所有权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属于个人财产。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属于公司财产。如果个人拥有一个商标,而公司想使用它,就需要获得许可。对于公司来说,商标注册人很可能许可他人使用,与自己一起使用,形成竞争。如果一个公司拥有一个商标,它不需要许可证。以上内容是个人名称商标注册与公司名称商标注册的区别。

实际上,个人建议是:如果你有公司,建议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对于贵公司的客户来说,该商标在公司名称下更值得信赖。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厦门商标注册作为保护商标的第一步,企业需加强对商标注册的重视度,从业代办商标注册多年,有丰富的商标注册代理经验。小编建议企业注重品牌打造,成功注重商标后还要学会经营商标,才能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发挥商标应有的作用。在帮助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对商标注册的概念比较模糊,对商标侵权更是一知半解。对企业而言,商标作为拥有商标权的企业,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就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那么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呢?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为您解答商标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式:

(一)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二)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三)法定赔偿。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式,在实务中如何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

1、第一种:适用于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对于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如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计算那是非常复杂的:

(1)是在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取得商标侵权人的完整、真实的财务记录。

(2)是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际的获利,比如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所有的货物还没有销售出去或者销售量非常的小,还不够前期的包装等费用。高院的解释将这个问题进一步简单处理了。

解释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这种方式在实务中适用比较多,商标权人在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财务帐册进行证据保全,一旦法院保全成功,商标权人可以根据侵权人财务记载的销售数量计算出商标侵权人的获利。

2、第二种:适用于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解释第十五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这种方式在实务中实际是难以适用的。因为产品销量销量下降有无数种原因,每种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末期必然是要下降的。商标权人也很难举证证明销量下降是因为他人侵权造成的。在实务中目前很少看到按这种方式计算赔偿的。

3、第三种:适用于法定赔偿解释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法定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在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时才适用。最高赔偿额度为50万元。

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法官将会根据规定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商标注册与商标经营都很重要,得到商标之后,一定要防止商标侵权。企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注册商标,一是自己到主管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专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由于知识产权办理的流程和资料准备都较为复杂,所以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后者,免去很多办理商标注册的麻烦,且代理公司经验丰富,有效地提高了商标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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